关于认购剩余住房的通知

山东理工大学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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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函【2009】3号

关于认购剩余住房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学校住房原评估价格执行时间至20081130已经到期,按山东省财政厅要求,必须由中介评估机构对住房价格进行重新评估,现将剩余住房房源及评估价格予以公布。经研究,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剩余住房处置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085号)和《关于认购剩余住房的通知》(后勤函【20084号)的有关规定和安排,对剩余住房按新评估价格继续进行出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购条件:认购条件及有关政策仍执行《山东理工大学剩余住房处置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085号)的有关规定。

二、认购办法:

拟认购住房的,可在918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住房认购报价表》,对所认购住房进行报价,并将报价表投至设在教工住房管理科的票箱。919日上午在监察处的监督下,开箱统计报价结果。

若某套住房只有一人报价,则该职工可按其报价认购该住房;若某套住房有多人报价,报价高者,可按其报价认购该住房,报价相同,进行再次报价。

919上午900,所有参与报价人员到教工住房管理科查看报价结果。取得认购权的职工与学校签订认购协议,同时办理交款认购手续。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投交报价表:认购人须持《山东理工大学住房认购报价表》、认购押金收据、交易押金收据(到计划财务处基建财务科交纳认购押金3000元、交易押金500元)。

(二)签订认购协议:认购人须持认购押金收据、交易押金收据、认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次集中认购后,若仍有剩余住房,将在后勤管理处网页公示并及时更新,拟认购住房的职工可随时到教工住房管理科申请认购。

若有新垫资代购住房出售,也在后勤管理处网页公示,拟认购的职工可到教工住房管理科提交认购申请,自提交申请之日起一周内无人申购该住房的,认购成功;若还有其他人申购该住房,则所有认购人同时报价,报价高者取得认购权。

五、报价表投交地点:教工住房管理科(鸿远楼304房间),联系电话:2782158

六、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人员。

 

 

附:(一)《剩余房源及价格公示表》

   (二)《山东理工大学住房认购报价表》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剩余房源公示.xls
附件二认购报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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