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课程负责人支持计划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合格要求

提供材料

评估结果(合格/不合格

1.教学团队

1.1课程负责人

[1]教学水平

立项以来至少主讲本课程两次,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授课情况


1.2课程团队

[2]队伍结构

团队总人数在 3 人以上,教学队伍硕士学位≥40%、副教授以上≥20%

教学队伍结构情况。


2.课程资源

2.1课程档案

[3]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完善并能提供3份其它学校相同课程的课程标准

支撑材料


[4]授课计划

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且理论课每个授课单元不多于2学时、技能课每个授课单元不多于4学时。

相关支撑材料


[5]教案

要有纸质教案且以文字为主(不能为PPT打印稿),不少于20页。

相关支撑材料


2.2教学资料

[6]其它教学资料

涵盖课程1/2内容有配套教学的其它教学资料

相关支撑材料


3.教学过程

3.1课堂教学

[7]教学设计

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提供教学设计,教学案例、部分视频或照片、学生PPT等支撑材料。


[8]教学组织

教师能较好的组织和调控教学过程,师生互动良好。教师的主导性、学生的主体性得到较充分体现。

课堂照片、录像等。


[9]信息化建设

达到学院信息化建设A类标准。

相关支撑材料


3.2成绩评定

[10]评价方案

有完善的考核大纲,可行性强的形成性评价方案

相关支撑材料


[11]评价依据

有用于成绩评定的学生学习相关资料

相关支撑材料


[12]教学评价

课题组成员的平均年度教学评价结果良好

相关支撑材料


3.3教学研究

[13]教学研究

开展了一定的教学研究

相关支撑资料


说明:

  1. 本标准用于指导和评价课程负责人支持计划建设情况。标准设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7项,主要观测点13项。

  2.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合格7为通过;合格7为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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