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及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8 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及送温暖活动开展情况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办理程序:

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按照鲁教工[2018]42 号《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鲁理工大党办发〔201831号《山东理工大学困难教职工救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办理:

(一)申请:201913日前,由个人向各分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困难救助帮扶申请表》,并附申请依据的原始材料和材料复印件(原始材料审核结束后退回),其中申报单据时间范围为:201811日—1231 日。

(二)审查:201917日前,各分工会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查),经审查属实后,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推荐意见,于20191717时前报校工会权益福利部(鸿远楼东201-2室)。

(三)审核:201917日—10日,校工会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批:2019111日—15日,学校召集有关会议研究救助帮扶方案,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五)公示:2019116日—18日,为接受教职工监督,对 2018年度教职工困难救助帮扶方案进行公示。

(六)发放:春节前,完成发放工作。

二、开展送温暖活动:

根据鲁教工[2018]42 号《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步开展以走访慰问困难、重病教职工、烈属和社会优抚对象为主要内容的春节送温暖活动。各分工会也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及送温暖活动既是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的需要,也是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关心,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举措。请各分工会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教职工,做好相关政策的宣讲工作,避免出现“脸皮薄”或“搞攀比”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把关。为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落实“精准资助”相关要求,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的调查摸底和救助、帮扶申请材料的审查、申报工作,切实将有困难、有需要的教职工推荐上来,杜绝出现未经核实、审查以及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

联系人:徐志球,联系电话:2780963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困难救助帮扶申请表.doc

  

  

          校工会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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