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十佳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班级“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服务学生”的功能,充分发挥优秀班集体在“五有”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规定,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十佳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本专科学生班集体(入学时间不足一年的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补充如下:
1.被评为2017-2018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3.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 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申报。符合条件的班级向学院提交申请。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学院提名时要听取班级任课教师和其他先进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12月14日前,各学院将推荐材料(见附件)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大学生艺术中心307室)。
(三)学校评审
1.学生工作处对提名班级进行考察审核。
2.学校组织评审会评选产生十佳班集体建议当选名单,面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十佳班集体当选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结果运用
1.评选结果作为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
2.学校将广泛宣传十佳班集体先进事迹,以带动、促进班级建设。
四、工作要求
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是加强班级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学院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核实评选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推选工作。
附件:
1.山东理工大学十佳班集体审批表1山东理工大学十佳班集体审批表.doc
2.山东理工大学十佳班集体推荐名单2山东理工大学十佳班集体推荐名单.doc
3.山东理工大学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基本信息表 3山东理工大学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基本信息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