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扎实开展美术学师范认证准备工作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美术学院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促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9月27日,美术学院召开美术学师范认证研讨暨工作推进会,学院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美术学系负责人、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学院负责人领学了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试行)》,并根据美术学认证所需要参照的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二级)八大方面对工作达标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研讨,修订完善了《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认证指标体系自评细则》,将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准备工作细化为8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由院领导直接负责逐条细化明确测评细则、自评概述、佐证材料等相关工作内容,并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具体认证资料的收集整理、核对校验、反馈改进等工作。

  据悉,美术学院自今年年初启动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以来,通过成立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制定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指标体系自评细则,分批到盐城师范学院、南通大学、西南大学交流学习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经验,修订补充认证支撑材料,抓实美术学师范认证实践教学环节等措施,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全力做好美术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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