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供暖分户控制改造的通知
按照2009年学校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今年完成集中居住区住房的供暖分户控制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范围:
学校博大花园、瑞贤园、东校区等住宅小区范围内的所有住户。
二、改造价格及费用支付方式:
(一)改造价格:37.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费用支付:产权属于个人的住房,改造费用由住户承担。学校尚未出售的垫资代购住房和存量公有住房的改造费用由学校支付,待住房出售时向房屋认购人加收暖气改造费。交费金额见《供暖分户控制改造费交纳明细及改造时间安排表》(附件二)。
(三)政府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的使用:
国家大力支持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出台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供暖分户控制改造项目,减轻住户负担,学校对符合政府专项奖励资金补助条件的住宅楼的供暖设施改造,已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专项奖励资金补助申请,争取得到政府奖励资金补助。经学校研究,待政府专项奖励资金到位后,将全部用于本次供暖分户控制改造项目,并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对住户本次及已进行了分户控制改造的予以补贴。
1、政府对节能改造进行专项奖励资金补助属一次性补助。能够争取到的专项奖励资金补助只对本次及已进行了供暖节能改造用户予以补助,以后再行改造的没有补助。
2、北校区住户2008年已进行了供暖分户控制改造。其改造价格的差异,将争取通过政府专项奖励资金补助一并予以平衡处理。
3、政府专项奖励资金补助中有一项是针对安装计量表的补助,只有安装计量表才给予本次补助。为争取更多的奖励资金,各生活小区进行供暖分户控制计量改造,本次一律安装计量表,不收费。供暖是否统一按计量表收费待与供暖企业做进一步协商后再行决定。
4、博大花园生活区新区住户进行分户控制计量只安装计量表,不交费。
三、改造施工单位:
(一)瑞贤园住宅区的供暖分户控制改造由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二)博大花园、东校区住宅区的供暖分户控制改造由学校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施工。
四、日程安排:
(一)
(二)
(三)
为方便住户交款,经同农业银行联系,确定于
各楼预计施工时间安排见《供暖分户控制改造费交纳明细及改造时间安排表》(附件二)。
住户同施工单位签订改造协议,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保修两个采暖期,期间,若因施工安装出现问题,造成住户财产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四)
(五)
租房居住的住户,也应提前确定具体改造时间,并做好施工准备,改造施工时家中必须有人,租住人需将联系电话提前告知教工住房管理科。
(六)施工结束后,由后勤管理处、各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组织验收。
五、其它问题:
(一)根据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供热单位不支持住户自行分户改造,对自行改造的,不支持接入供热管网。
(二)根据自愿的原则,由住户自愿申请进行分户控制改造,并交付规定的改造费用。不交付改造费用的,不予改造。为不影响整体改造的实施,凡不申请改造的住户,其需要交纳公共部位的改造费暂由学校垫支,当住户重新申请改造并网时,须将改造费(时价)及公共部位改造费本金和利息同时交纳。
(三)往年欠缴供暖费的,需先将欠费补缴。
(四)离校未交房人员的住房暂不予改造,待住房收回后实施改造。
(五)即日起在后勤管理处教工住房管理科接受供暖分户控制改造工程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782158。自
附件:(一)《供暖分户控制改造宣传提纲》
(二)《供暖分户控制改造费交纳明细及改造时间安排表》
(三)《供暖分户控制改造施工协议书》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