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花园新区住户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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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根据张店公安分局学区派出所要求,博大花园新区张店区范围内户口现可办理迁移手续(张店区以外的户口迁移工作另行通知)。户主持以下材料直接到学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购房时与学校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二、由房产科开具的房屋详细地址及已入住证明。三、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或身份证)。落户派出所为:学区派出所(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西南角)。
注:学区派出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2138080转8010.
200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