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教职工健康查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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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工会、妇委会工作安排,经与校医院研究决定于2009年3月30日―4月22日对全校女教职工进行健康查体。为确保查体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体时间安排
2009年3月30日―4月6日离退休女教职工查体;
2009年4月7日―4月22日在职女教职工查体;
查体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抽血时间:上午:8:00―9:00
二、查体地点
校医院(西校区)一楼东侧。
三、查体项目
1.符合特定条件的女教职工查体项目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透、肝功、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血脂、血糖、乳腺透照、妇科检查、宫颈涂片、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肾)、妇科B超。(特定条件指:符合年龄40周岁(含)以上、副高以上职称、副处以上职务、博士学历条件之一的人员)
2.40周岁以下其他女教职工查体项目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透、肝功、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乳腺透照、妇科检查、宫颈涂片。
四、查体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5日―26日到校医院4楼卫生科(西校区)领取查体表,并将本单位女教职工人员名单(姓名、出生年月、职称、职务、学历)交校医院卫生科。
2.请各位女教职工认真填写健康状况基本情况登记表,或按照《健康查体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的要求,上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前填写各种查体单的自填项目,不能有空项。
3.查体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腹部及妇科B超、心电图、化验、胸透、乳腺透照、妇科检查及宫颈涂片;第二阶段: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眼底检查)、口腔科、血压等。
4.第一阶段查体结束后将查体表自己带回,第二阶段查体时直接到收表处(一楼东)找化验单,查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等项目。查体全部完成后,请务必将查体表交收表处,以便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5.女教职工眼底检查时间:在职女教职工4月20、21、22日;离退休女教职工与查体同时进行。
6.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女教职工,严格按照查体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好查体工作。
7.人事代理人员、家属和临时工人员如做健康查体的,请与校医院卫生科联系(联系电话:5722转8077―8088)。
附:1. 2009年女教职工健康查体时间安排
2. 健康查体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校工会、妇委会
校医院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