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0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今年新补充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辅导员),或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2009年度参加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填写附件1《补考人员信息表》,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二、 培训内容
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门课程。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三、 培训方式
采取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由教育厅颁发教育部统一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备条件。
四、 培训费用
培训和考试费用仍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培训费全修人员每人260元,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人员每人130元;教材费全修人员110元,免修人员56.5元。以上费用报名时一并交纳。
五、报名方式
培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务必在7月15日前登陆“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 (http://www.sdjyrs.gov.cn)在“岗前培训报名”系统中注册并录入个人信息。
六、时间安排
1.通知下发后,各单位务必将通知要求告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尤其是今年本单位新进教师,并组织报名工作,于7月15日前把附件1《补考人员信息表》、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培训费、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照片后面注明所在单位和姓名),一并交人事处师资科。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duqingling@sdut.edu.cn。
2.集中面授时间拟安排在8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培训人员于8月初在办公系统校内通知栏目内查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