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区今冬供暖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冬季供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0-2011冬季供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暖价格收费标准和办法
  教职工住宅供暖价格在社会供暖价格未调整之前,继续执行[淄政办发2008]118号]文件,即按套内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博大花园新区已测绘完毕,近期予以公示)。
  有关热能消耗计量收费办法,由于当地政府尚无新的政策出台,需要供暖的住户仍按照去年收费办法执行,即教职工从户主工资中按规定扣除,其他住户须在10月30日以前到能源管理中心预交取暖费后供暖。博大花园和东校区住户10月30日以前未提出停暖申请的视为本采暖期需要供暖,按本文有关规定收费。
  二、教职工住户暖气报停办理时间
 (一)博大花园和东校区住户可申请停暖,本采暖期暂不收取热量消耗基本费。
 (二)博大花园新区复式楼住户可申请关闭上层供暖,复式楼单层停止供暖后其供暖费依据淄政办发 (2008)118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执行,即“复式住宅单层安装供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
 (三)所有停暖的住户供暖前提出申请,由能源管理中心核实后关闭阀门,本供暖季不再开放;已供暖的住户一旦开通,本供暖季不再受理停暖申请。
 (四)报停暖气时间安排
分户改造后,每户都需要输入开启信息,整个工作量大周期长,且近年寒冬天气变化无常,为使我校教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到供暖质量,请暖气报停的住户于10月11日至10月30日期间到能源管理中心办理报停手续,(09-10采暖季报亭的住户,如继续停用也要提出报停申请,检查核实后给予关闭锁闭阀)。过期不再办理,望大家给与支持和理解。
  三、注水时间安排
 (一)10月25-11月5日,对东、西校区的主管网和公共场所(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公寓及其它公共用房等)进行注水。
 (二)11月6-10日,对东、西校区的生活区进行注水(各户在注水前可关闭供回水阀门,管道中有水后,缓慢开启供水阀,待家中所有暖气管道设施水满无声且确认无渗漏现象后,再开启回水阀)。
  四、维修与联系方式
 (一)公共建筑的楼外管道和住宅区各户锁闭阀(含锁闭阀)以外漏水,由能源管理中心负责处理。联系电话:西校区2787135(虚拟网7135,联系人薛忠臣、李垒)、东校区2310191(虚拟网8191,联系人于忠凯、张恒华)。
 (二)室内取暖设施及建筑内管道漏水,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处理。联系电话:维修服务热线2787777(虚拟网7777)、西校区2782091(虚拟网3091)、东校区2313160(3160)。
 (三)学生公寓室内取暖设施及建筑内管道漏水,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处理。联系电话:2781501(虚拟网1501)。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山东理工大学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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