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烟台二期住宅第二次交费的函”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112
作者:admin
各位老师:
山东大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11月11-12日来我校收取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工二期住宅8、9、11、12号楼第二次购房款,并选择车库和车位,请通知到有关教工。请购房的教工直接给山东大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教工住宅管理科将积极协助我校教工选车库、车位和交款。
选车库(车位)地点:3号教学楼门厅。
收款地点:西校区农行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