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教职工子女入托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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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定于2010年11月22日~11月26日,报销本年度教职工子女入托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凡属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其子女是独生子女并在正式幼儿园(所)入托者。
2.学校不受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家庭幼儿园(所)名义为其开具的收据。凡请保姆照顾孩子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报销标准:根据市级规范化幼儿园收费标准和学校有关规定,按收费单据中的管理费和代办费(172元/月)报销。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丧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全报。
三、说明:
1.报销2009年12月―2010年11月份的入托费。
2.夫妻双方为我校教职工,以女方为主办理报销。
3.经校工会妇委会审核后, 12月份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四、要求:
1.各分工会通知相关教职工(含男教职工及在外进修学习者),安排专人统一收齐教职工独生子女在校外入托的收费单据,汇总并填写《2010年教职工独生子女入托情况登记表》,分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
2.教职工子女在校内入托的,由后勤管理处幼教中心负责核实汇总,按要求填写《2010年教职工独生子女入托情况登记表》,幼教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1月26日上午11:00前报送《2010年教职工独生子女入托情况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鸿远楼东二楼工会女工部(207房间)
联系人:孙秀芹 联系电话:2781970
邮箱:hbsxq@s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