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教职工意见、建议征集办法

  一、征集范围
  凡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均列入征集范围。
  (一)有关学院贯彻学校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学院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及素质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集要求
  (一)代表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事求是,一事一提。
  (二)代表提出的意见须有2名以上代表作为附议人。
  (三)《意见征求表》格式统一,填写清晰、完整,一式两份。
  (四)组长负责收集《意见征求表》,并于12月21日17时前送交民主监督工作小组。
  三、意见和建议的处理
  民主监督工作小组在大会期间完成对意见的审查归类编号登记并负责向大会作出说明。会后转交常设主席团,常设主席团对意见进行研究处理。

 

美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
2010年12月16日


教代会征求意见表
文件类型: *.doc265580aa28db2d69d8041ea9b1f41744.doc (40.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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