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集中居住区公有住房租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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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自
教工住房管理科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租房管理,实名登记居住者,并每月定时上门核查。发现转租者,一经查实,立即收回住房。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