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自愿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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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及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有序做好支援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指发明电〔2010〕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自愿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各部门、直属单位、后勤各实体捐赠时间为4月21日14:30,各学院、一年级工作部在今明两天根据师生上课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二、捐赠方式: 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重点满足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 三、捐赠活动组织: 办公地点在鸿远楼的部门、单位及网络信息中心由校工会牵头,在鸿远楼前开展捐赠活动;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师生捐赠活动;后勤各实体以本实体为单位组织捐赠活动,活动地点自行确定。其他部门、单位捐赠活动组织见下表:
希望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捐赠活动组织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把捐赠活动安排及时通知每名师生员工。 四、捐赠要求: 各部门、单位在捐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捐赠款项予以清点统计,于4月23日12:00前交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学校将对捐赠情况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非紧急救援人员、志愿者、游客等人员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工会、校红十字会 二 一 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