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自愿捐赠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及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有序做好支援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指发明电〔2010〕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自愿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各部门、直属单位、后勤各实体捐赠时间为4月21日14:30,各学院、一年级工作部在今明两天根据师生上课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二、捐赠方式:
  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重点满足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
  三、捐赠活动组织:
  办公地点在鸿远楼的部门、单位及网络信息中心由校工会牵头,在鸿远楼前开展捐赠活动;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师生捐赠活动;后勤各实体以本实体为单位组织捐赠活动,活动地点自行确定。其他部门、单位捐赠活动组织见下表:

牵头部门单位
参与部门单位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
基建处
基建处、校产总公司、分析测试中心
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工作处
图书馆
图书馆、档案馆
工程实训中心、机械厂
工程实训中心、机械厂
一年级工作部
一年级工作部、继续教育学院
校医院
校医院

  希望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捐赠活动组织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把捐赠活动安排及时通知每名师生员工。
  四、捐赠要求:
  各部门、单位在捐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捐赠款项予以清点统计,于4月23日12:00前交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学校将对捐赠情况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非紧急救援人员、志愿者、游客等人员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工会、校红十字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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