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暖分户控制改造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关于实施暖气分户控制改造的通知》下发后,教职工通过各种渠道陆续反映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现做如下说明:

一、关于采暖进行分户控制改造的必要性:

《暖气分户控制改造宣传提纲》中对改造的必要性从执行政府节能管理政策、遵从供热单位要求、维护住户及供热单位的合法利益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可以看出供暖分户控制改造是大势所趋。目前由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的住宅楼,已进行供暖分户控制改造的住户达到75%。

(一)   国家主管部门已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国家建设部《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城【2003148号)文第二条“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用热商品化。”

我校住户的冬季采暖,一直由学校同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协议,在供暖开始前先行垫支采暖费,再从职工工资中扣缴。按照建设部的规定,要由居民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现用热商品化,只有实施供暖分户控制,才能实现。因此进行供暖分户控制改造是政府的要求,是用热商品化、货币化的基础。

(二)采暖费价格变化可能增加住户采暖费负担。采暖费价格受煤炭价格影响较大,今年煤炭价格大幅提高(2007年学校煤炭招标价格为每吨400余元,今年招标价格已达到每吨820余元),预计今年采暖费价格也将有较大调整(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已上报物价局的申请采暖价格为:公共建筑采暖价格为50/平方米、住宅采暖价格为35/平方米),这势必将增加住户的采暖费负担,实施分户控制后,住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方便地选择供暖方式,减轻负担。

(三)避免学校采暖费的额外支出,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目前学校有未出售住房386套,面积31445平方米,按预计采暖费标准(25/平方米)计算,学校每年支付空房采暖费786125元;目前在集中居住区居住的离校未交房人员、调出人员以及遗属共91户,住房面积为9079.83平方米,按预计采暖费标准计算,每年采暖费支出226995.75元,这部分采暖费无法从职工工资中扣回,只能上门收取,但回收率很低。以上两种情况的存在,学校每年需要额外垫支采暖费1013120.75元,这部分资金属于学校也属于全体教职工,浪费的是大家的钱。分户控制改造后,可以有效避免这部分资金的浪费。

二、关于“应同时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建议”

《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逐步进行改造,并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由于目前供热计量技术尚不成熟,还没有使用热计量装置,而只规定在供暖分户控制改造时预留供热计量装置的位置,为以后安装热计量装置,实现供热计量创造条件。

“供暖系统已经超过六年以上的需要全部改造成分户控制系统”,是供热单位对实施分户控制改造的要求,而不是供暖系统每六年就要改造一次。本次分户控制改造后,保修期两年,两年中因施工安装出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期满后,供暖系统出现问题的,按既有的维修管理办法进行维修维护。

三、关于分户控制改造价格

分户控制改造价格为41.5/平方米(建筑面积)。该价格是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给我校的分户控制改造价格,目前他们正在给其它单位施工改造的价格是43/平方米。改造费用包括对室内管线、单元管线、楼前管线的改造,不包括更换暖气片的费用。需要更换暖气片的,由住户自行购置(应符合配置标准),施工人员协助更换。

改造所用管材、管件、阀门以及保温材料的规格等在施工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管材为天津友发镀锌钢管,规格:管经25,壁厚3;管件为济南玛钢产品;楼前管为无缝钢管,塑套管保温;保温材料为烟台产优质材料。

    由物业管理中心施工的博大花园、东校区住房,采用和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相同材质的管材、管件、阀门和保温材料,同时执行相同的价格。

四、关于施工队伍和施工管理

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规定,住户自行改造供暖系统的,该公司将不提供专用锁闭阀,仍按串连用户对待,不保证供暖质量。为保证改造质量和供热效果,由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负责供热的瑞贤园和北校区由他们下属的淄博宏佶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负责改造施工。

正是由于供热单位的这种硬性规定,从住户的长远利益考虑,无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和价格。

由学校供热的博大花园和东校区,由于供暖设施的维修属于物业管理中心,为减少将来的扯皮现象,决定由他们负责改造施工。

后勤管理处负责暖气分户改造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审核分户改造管线布置方案、检查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督促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协调施工单位和住户的关系等。

五、关于决策程序问题

由于集中居住区的供热合同是由学校和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签订,现在要通过实施供暖分户控制改造,实现居民家庭同供热单位的直接供热关系,以解除学校和热力公司的供热合同,还需由学校来决策。

六、关于由住户和施工队伍签订改造协议的问题

本次是由住户和施工队伍签订集体改造协议,约定施工队伍和住户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因施工安装质量问题,造成住户财产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住户可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施工过程中,住户可随时按照施工协议,监督检查施工用材和施工质量,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学校虽不是协议签订的主体,但负责监督协议的实施,最大限度维护住户的利益。

七、关于对已有装修的影响问题

有的住户已进行家庭装修,并且大部分是将暖气片、暖气管道包了起来,给分户改造施工带来不便,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可能对影响施工的装修进行拆解,对此施工单位在协议中做了承诺。

(一)施工单位对管道走向提出施工方案,征求住户意见,并承诺“对住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应采纳”;

(二)承诺“在施工中应尽量避免对住户装修的拆解,对于拆开的装修,乙方负责恢复基本原样,并负责墙面和洞口的修补。”

八、关于不申请改造的住户需要交纳公共部位改造费的问题

为不影响整体改造的实施,凡不申请改造的住户,其需要交纳公共部位的改造费暂由学校垫支,当住户重新申请改造并网时,须将改造费(时价)及公共部位改造费本金和利息同时交纳。

 

                 

 

 

 

                

                                   后勤管理处

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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