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各学院、一年级工作部:

  因部分同学的学生证丢失或损坏,定于第10周补办一次学生证,请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体办理,学生个人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部)将补办的学生名单(从教学科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统计表)及相关费用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受理时间截止到第10周周二(4月25日)17:00。
  2004、2005级学生需交一张一寸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学号、班级和姓名;2002、2003级的要据实填写好新的学生证,并贴好照片,一并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请各学院(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二ΟΟ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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