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各学院(部):


  定于第二周周四(3月2日)第一次补办学生证,请各学院于第二周周三(3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乐 教 好 学 和 谐 创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