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强国强军思想,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根据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2019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兵对象:

  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女兵、直招士官报名工作6月份启动。

二、征兵条件:

1、年龄条件:

  男兵征集年龄要求为:在校生年满17到22周岁(1997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均需年满17到22周岁(1997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2、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几项基本条件如下: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3、征兵对象的政治条件等,按照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征报名方法和程序

1、从即日起至5月25日,学生本人登陆全国征兵网完成应征报名,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2、辅导员核对报名学生表格内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个人简历”由本人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起止时间、职业、证明人;“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负责填写鉴定意见,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其中文化程度鉴定毕业生统一填写为 “已完成大学本(专)科学习”,在校生填写为“现为我校大学X年级学生”),无需加盖公章,由武装部收齐后到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5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4、预征初检初审工作拟于6月初进行,由张店区武装部和校武装部组织审核并公布预征对象名单,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在6月中旬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的手续凭证。

四、注意事项:

  重点群体是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级学生。请通知有入伍意向的同学加入山东理工大学入伍咨询QQ群,群号:486445870和735769183。

1、应征入伍学生必须经网上报名,否则无入伍资格及学费返还资格。

2、《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上“应征地”一栏,如在学校入伍,请选择“张店区”所属的“山东理工大学”;如在原籍入伍,请选择与原籍所对应的地方武装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中,“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一栏,请选择“存入银行”,银行帐号必须用本人在校期间统一办理的帐户,以便于及时转款。

4、原籍入伍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盖好“财务部门审核章”及“资助中心审核章”,连同《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填写并盖章后发还学生,由本人交至入伍所在地武装部(《登记表》装新兵档案)。

2019年征兵宣传工作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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