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寓内禁烟禁酒的规定

  为深入推进我校“四风”建设,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打造 “绿色校园”,维护我校良好品牌形象,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校学生公寓内全面禁烟禁酒,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禁烟

  (一)在学生宿舍内及宿舍周围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在学生公寓醒目处由中心负责设立禁烟标志和禁烟监督电话。

  (三)公寓内任何人不得销售烟草制品,不得为任何烟草类商品做宣传

  (四)校自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有吸烟不良习惯的学生戒烟。在学生宿舍每周由自律会组织检查,一旦发现,按照公寓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通知相关学院。

  二、禁酒

  (一)严禁在公寓内饮酒。

(二)禁止所住公寓内学生带酒水进入宿舍

(三)禁止外来人向公寓学生出售酒水;

  (四)公寓管理中心在学生公寓醒目处设立“禁止携带酒水进入公寓”标识,管理员和安全员有责任对有明显醉酒迹象的学生采取教育和登记,并通报相关学院。

  1. 学生禁酒工作由校自律会负责督察,由各楼管理员监督执行。一旦在宿舍内发现烟头、酒瓶或被举报查实者,初次给予诫勉谈话,第二次通报全校并按照公寓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在公寓的安全是公寓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学院协助公寓中心加强管理,严格排查,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管理需求制定相关的规定及措施,推动学校禁烟禁酒工作的进行,希望学院和公寓中心齐抓共管,保证公寓住宿环境和学生出入安全,推动学生社区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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