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学生请、销假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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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加有效地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美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关于考勤的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校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写生、早操、劳动、卫生扫除、实习、军训、政治活动等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二)早操、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由体育委员考勤,劳动及卫生扫除由卫生委员考勤,政治活动由团支书考勤,上课、写生等其他集体活动由班长考勤。
  关于请、销假的规定
(一)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团总支批准;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院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两周由教务处批准(续假手续相同,病假应附有关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旷课论。
(二)请假时,须本人填写请假条;按规定经有关人员同意后在其处填写请假条(存根同时填写),随后交班长处登记。否则,以旷课论。
(三)事假: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有特殊情况时,须提供相应证明。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
(四)病假:急病先就医,后按规定持医院诊断书补假(住院者可委托他人代办)。假期因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在正式开学前一天电话请假,返校时须持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到院里办理补假手续。非急重病须先请假后看病。否则,以旷课论。
(五)在校外进行的写生、实习等教学活动,一般不准请假。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一天内由领队教师批准,一周内电告院分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电(函) 教务处批准。返校后按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及时补填请假条。否则,以旷课论。
(六)请假到期后,须在返校第一时间到准假人员处及时销假,并告之班长销假。否则,所超时间以旷课论。
  关于学生旷课学时的具体计算办法
(一)上课、实验期间旷课,按实际授课学时计。
(二)写生、实习、毕业设计、军训、劳动等,旷课一天按六学时计。
(三)早操、卫生扫除按两课时计。
(四)政治活动、体育活动等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旷课一天按六学时计,半天按四学时计,不足半天按两课时计。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一学时计。
  对旷课学生的处理规定
(一)一学期旷课累计1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旷课累计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旷课累计3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一学期旷课累计4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一学期旷课累计50学时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关于负责考勤学生干部的规定
(一)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要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做好考勤,考勤要认真负责,及时、准确,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二)学生干部要将考勤情况,每周在全班通报一次。每两周将考勤情况汇总报院团总支一次。
(三)若发现学生干部在考勤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或全院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并撤销其所任职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
200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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